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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小说网 > 穿书后女配马甲掉光了 > 第61章 都会一点

第61章 都会一点

胜对于书法的爱好,不是普通说说的喜欢,不然也不会专门买了这些笔墨纸砚。

寻常人练习书法,也是用早就研磨好的墨汁,哪里会专门买墨来,临到写字的时候,在研墨的?

那样子太费劲。

韩余弦就是这般的懒人,从不喜欢研磨,被宋大爷说了不下百余次。

张冬胜将办公桌上的东西,全部移开,将一叠宣纸铺上,最上面的一张,还写有两个字。

“初心。”

最常见的楷体,单独看笔画,一横一竖,已经颇具风格,但是没有掌握好字的结构,初字写得左大右小,心字的那个卧钩,更是大得,让它包围的两点,成了湖中风雨漂泊的小船。

张冬胜急忙抽出第一张纸,团成团丢进了垃圾桶。

“呵呵,终闻这小子,乱动我的东西也就罢了,写了字还不拿走,真的是,是我太纵容他了。”

韩余弦笑笑,没有接话。

张冬胜殷勤地研墨,边问道:“余弦啊,看你年纪轻轻,字就写的那么好,肯定下了不少功夫吧,没想到你还会写毛笔字。不知道毛笔字你最擅长写什么字体?”

“也没什么擅长的,行书、草书、隶书、篆书和楷书基本都会一点。”

张冬胜磨墨地手一顿,“五种都会一点?”这一点是多少?

寻常人能写好一种字体就不错了,韩余弦这么小的年纪,还能有时间,将五种字体都写好?

张冬胜顿时有些后悔,刚才应该先询问一下他的毛笔字写得如何,在将东西拿出来的。

他怎么忘记了,一个人能把一种字练好就不错了,怎么能期望韩余弦这么小的年纪,什么都会呢。

可是东西拿了出来,墨也已经研上,不让韩余弦动笔,又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张冬胜只好继续研着墨,心思一转,已经有了想法。

“余弦啊,待会你写完毛笔字后,再帮我写一副钢笔字吧。我那老友,毛笔字钢笔字,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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