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明白了一句话,存在即是合理,但他实在是想不起来是谁说的了。
喜欢的会变成讨厌的,讨厌的也会变成喜欢的,果然人都是有趋利避害的属性,他开始有点鄙视自己引以为傲的傲骨了。
梁晓宇沿着校门口的一条街慢悠悠的走了半天,眼睛东张西望,好不容易找到几张残缺不全的,走近一看竟是妇科广告,再走几步还有男科的,感觉自己好像被调戏了一样,顿时大失所望,又不敢盯着看太久,怕周围的人以为自己是那方面出了问题就匆匆走了。
过了一会儿梁晓宇觉得自己的行为非常滑稽,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人生就像蹲厕所一样,有时候努力了半天发现只是一个屁!接着走吧!
一阵傻逼似得手机铃声隐隐约约响了半天,哪个傻逼怎么也不接电话,梁晓宇鄙视的看着前边几个陌生人。突然想起来自己的手机,妈蛋,自己刚换的手机铃声都忘了,赶紧掏出手机打开一看是鑫打来的。
梁晓宇走到路边一颗很粗的树下靠着树以避开马路上嘈杂的声音,又拿着手机停顿了一会儿,他认为这样能让自己显得很稳重,并且可以调整一下呼吸使自己的声音达到最富有魅力的磁性感,尤其是接到女生的电话他会格外的注意这一点。
“喂、哪位?”
“我是老鑫,你听不出来吗?”鑫问道。
“额,鑫啊,怎么了,什么事啊?
“额......额......好的,知道了。”
“妈的今天电话声音格外大”梁晓宇骂道,然后又感觉不太对劲,往树后一看,妈蛋!辛鑫就靠在树后边。
两个人尴尬的笑了笑,鑫最近也在找工作,打电话就是问问梁晓宇这边有没有什么工作消息可以分享一下。
梁晓宇脸色略微尴尬,苦笑道“已经快饿的睡大街了,我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梁晓宇感到无比心累,正想哀叹时,抬头看到鑫在同情的看着他,瞬间感觉找到了依靠。
鑫是他上体育课时认识的朋友,长得五大三粗,黑黑壮壮的,一颗硕大的脑袋屹立在脖子之巅,两颗乌黑发亮的眼球在并不宽阔的眼眶里熟练地转动着,炯炯有神。
命运总爱捉弄人,有些人看起来十分聪明,其实不然,鑫就是这类人,有一次鑫告诉梁晓宇说他以前是个体育生,在一次训练中小腿意外骨折,所以自己的体育生涯也就随之夭折了。
后来梁晓宇把鑫不够聪明的原因归结为到他练习体育过于勤奋以至于荒废了脑袋。他有时候会莫名的嫌弃鑫,感觉跟他再也一起时刻都存在着拉低自己傲人智商的风险,这就应验了,两个人跟傻逼似的对着树打了十多分钟的电话,并且毫无察觉绝,这是梁晓宇非常不能容忍的行为,与他聪明的智商不符。
梁晓宇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飞黄腾达之时,不是暴发户一样的粗暴式骄奢淫逸,而是很有内涵的奢华低调,自己有着驾驭一切高贵生活的能力与从容。
“哎哎,往那边走啊?”鑫一句话浇醒了梁晓宇的白日梦。
两个人就开始沿着路溜达起来,感觉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实在是不靠谱的很,就琢磨着直接去饭店问问有没有活儿干,于是两个人就开始去那些门口贴着招工广告的小饭馆问了起来,起初梁晓宇还有些不好意,尤其是碰到店里有姿色的小服务员,他就更觉得张不开嘴了,面子这东西真是害死人,但知道归知道,就是改不了,他刻意的整理了一下衣领,顺势用手抹了下头发,好让自己看起来迷人一点,其实压根就没人注意他的存在。
人很容易出现错觉,总会认为自己很帅,冥冥中总能感到有女生喜欢自己,尤其是面对女生的时候他会感觉自己时刻都在帅的节奏上,但是很不幸,现实很残忍,事实总是与想象南辕北辙。但梁晓宇出现这些自恋的症状还是情有可原的,他的外表确实很不错,一米七八的身高虽然不是很出众,但配上一张帅气的脸蛋之后还是拿得出手的。
梁晓宇还没有害羞完毕,鑫这家伙居然已经跟老板谈妥了,在这家饭馆谋得了两个月的短期工。
“这哥们儿居然在仅招用一个人的情况下同意了,我们不是一起的吗?”梁晓宇心里嘀咕着,这让他有些诧异,也有些慌张。
人在遇到困难时人的第一反应是自保,面对吃饭的问题时,谁会顾得上有福同享呢,生活是现实的,人不应该是这样吗?我们在填写爱情试卷时愿意写上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做连理枝,然而生活给出的答案往往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才是生活,天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