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尸体呈现出的窒息征象,可以认定王某死于机械性窒息。王某的颈部被绳索挤压形成了一条很深的沟,在法医学上,这条沟被我们称为”缢沟”。警方发现在这条缢沟边缘有明显的表皮擦伤,缢处还见有明显的皮下出血。毫无疑问,王某颈部的缢沟是生前形成的,缢沟处的皮下出血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因为如果这条缢沟是死后才形成的,那么由于人体死后全身的血液循环停止了运动,即使皮下血管受到了外力挤压而发生了破裂,也不会出现皮下出血的情况。
钟旭仔细检查了尸体其他部位是否有受暴力的痕迹。一般来说,一个成年人被他人缢死而又无身体其他部位的损害,是不可能的。在尸体的头部、躯干部位及四肢上,钟旭都没找到暴力损伤的痕迹,也没有发现抵抗伤。死者的表体一点儿抵抗伤都没有,说明她生前确实没有经历过搏斗的过程。这让警方更加确信,这是一起自杀案无疑。
可随行的陈教授却不这么认为,他首先问了被害人丈夫李某这样一句话:”你说你打开家门后,在卧室门口敲了一阵子门,然后才破门而入的。那么为什么,那两大袋水果会放在卧室里呢?如果你是拿着两袋水果敲门的,那你绝对空不出手来敲门,必须放下水果。但是如果你放下水果再破门而入的话,看见屋内妻子被缢死的这个状况,还会再将水果拿进屋里吗?”
第一部分 第7节:应用逻辑学(6)
这个问题引起了在场警员的注意。显然,进入卧室后再将原本放置在客厅的水果袋拿进卧室,是不符合逻辑的。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水果一开始就在卧室内。如果水果一直在卧室里,那么,李某很有可能将现场布置成自杀现场。
就在这个时候,陈教授又说出了第二个疑点。死者住在一楼,卧室的窗户在靠近花坛的地方。如果李某敲门没有响应,那最简单的方法是绕到屋子后门的花坛,从窗户看看卧室里发生了什么。况且卧室的窗户没有锁,可以从那里进入,绝对比撞开房门来得快。李某没有去看卧室的窗户,直接破门,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李某一开始就知道妻子被缢死了。
李某死不承认,说是敲门敲了好久,断定妻子出事才撞门的。陈教授又说:”你十一点到家,十一点十分就报案了。难道十分钟就是'好久'吗?就可以断定你妻子出意外了?”根据陈教授所说,警方将王某的尸体带回局里检验,发现被害人胃里有少许安眠药残留。面对证据,李某供认了犯罪过程,并解释了自己的杀人动机和伪装成自杀现场的过程。
在这之后,钟旭便对陈教授刮目相看了。如果换做自己,当时会不会发现细微的线索呢,他不停地问自己。答案是否定的,他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不合逻辑的行为,倘若不是陈教授,这个案子很可能就以自杀结案了。
”不能放过细节。”陈教授对钟旭说,”小钟,这是我多年以来的经验。任何不合理的细节,都可能是破案的关键。福尔摩斯那套东西,还没有过时,逻辑推理永远不会过时。即使现在的科技水平再高,办案过程中也还是要注意那些不合理的事物。就算是少了一支铅笔,多了一张白纸,都可能是破案的关键所在。”
”是,我一定注意。”钟旭连忙点头允诺。
”就拿上个星期的案子来说吧,警方认定死者是夜晚在平台上找东西,然后失足掉下大楼摔死的,是吗?这个案子,是我从报纸上看来的。”
钟旭想起了那起案件,确实是以失足坠落造成的意外来结案的。这是发生在其他区的案件,不算自己的受理范围。
陈教授问道:”对于这个案子,你有什么看法?”
钟旭摇摇头,答道:”我觉得没有什么问题。首先,大楼平台边缘有机油,上面明显有死者的脚印打滑的痕迹。而且平台边上有死者钥匙,很明显死者是为了找寻掉落的钥匙才从六楼的办公室来到四楼平台的。而且晚上又黑,不慎脚底打滑也很有可能啊。”
”很有可能?”陈教授又复述了一遍。
钟旭被他这么一问,显得有些尴尬,他只是看着陈教授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并没有回答。
第一部分 第8节:应用逻辑学(7)
”这是不可能的。”陈教授说,”难道你没注意报道上说,那栋大厦是在写字楼区的中央部位吗?不过听说,死者塞进牛仔裤里的手机却没被摔坏,运气不错。”
”这能说明什么呢?”钟旭问。
”说明——他是被谋杀的。”陈教授斩钉截铁地说道。
”啊?”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