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刚满二十六岁的陈力便和老婆程菲协议离婚。
他不想离可是没有办法。谁让他能力有限养不起她呢。
在农村尤其是陈力的家乡,是个男人就羡慕陈力娶了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娘。结婚那两年,陈力可是在幸福无限中度过的。程菲每晚都能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快乐。同时陈力的那个能力也让程菲快乐无比。可是好景不长,就在婚后第二年程菲给陈力生了女儿丹丹之后。夫妻生活就彻底改变了。
面临养家的难题,陈力几次出去打工都是铩羽而归。有两次甚至回家的路费都是从别人那里借的。于是陈力的小家就有了养儿难的问题。且问题越来越严重。
记得女儿丹丹两周岁生日那天,程菲忽然把陈力叫去协商离婚的事情。
陈力感到惊讶,问她为什么突然提出来要和他协议离婚。
程菲的理由很简单,陈力挣不到钱养自己的女儿,只能选此下下策了。
陈力也明白,以后生活更需要钱。花在女儿丹丹身上的费用也会跟着水涨船高。再挣不到钱养家就喝西北风了。怎么办呢?于是他经过一番思量,决定再出去闯荡一番。效果不理想的话再跟程菲坐下来谈离婚的事情。是的,当时他的想法就有些倒霉透顶。结果那次出外打工回来了真的应验了。
1990年夏天,陈力刚过二十六岁生日,程菲就找他洽谈协议离婚的事情。
没办法了,陈力只能冷静坐下来跟程菲协商这个问题。想到父母年事已高,怕他们担心出什么岔子,要求程菲不要告诉他的家人。程菲通情达理,自然愿意帮陈力掩饰协议离婚的内幕。达成他不想要的协议之后,程菲就把早就写好的离婚协议书拿给陈力签字。
协议内容明明白白的摆在哪里,都是他们两之前协商好的。女儿丹丹交给程菲抚养。她家里经济条件不错,又只有她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岳父岳母自然愿意帮她养儿子了。这一点其实陈力早就计划好了。不过协议最后的条款上他要求程菲改一改。
陈力的意思是如果他以后有钱了,而他未娶程菲未嫁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双方复婚。
程菲似乎没这么想过,诧异不已地看着陈力,但最后还是答应了。
瞒着家人签署了离婚协议,然后去村委找秘书盖章签字。
村秘书看后问了陈力几个问题。他都一一做了如实回答。于是村秘书不再说什么,拿起笔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并盖了村委会的公章。
搞定这件事之后,程菲就对陈力的父母说她想带女儿丹丹回娘家住段时间。
这也是陈力和她提前商量好的。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程菲不得擅自做主拿走她的嫁妆。包括家具被褥什么的。都必须暂时留下来。程菲自然十分愿意。
爸妈平时见儿媳妇很孝顺,没说二话答应了程菲。
就这样程菲以带女儿丹丹回娘家住段时间为由离开了陈力,离开了他这个本以为幸福满满的小家。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陈力找机会去她娘家看过几次女儿。可是丹丹似乎跟他有了距离,总是躲在程菲身后不愿意和他说话。把他的心搞得支离破碎。究其原因陈力也十分清楚。从丹丹生下来到两岁,就没和他好好相处过。大部分时间女儿都生活在母亲的世界里。
说到底陈力就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挣不到钱养家养女儿,结果给自己带来了家庭破碎的严重后果。又能怨谁呢。
一切都是他无能的错。跟身边人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以后陈力就很少去程菲娘家见女儿丹丹了。但是他在心里盘算,必须出去闯出属于自己的那片天,挣到钱了就去找程菲商量复婚的事。打定了主意,于一天陈力从亲戚哪里借来两百块钱出发了。
代步车自然就是他结婚时倾其所有买的一辆永久牌自行车。
两年过去,车子还有八成新。骑上去还是那么的彪悍威猛。
在那个年代,私家车也就是自行车,或者称之为单车。有钱买得起小车的人凤毛麟角。
兜里揣着两百块钱。还有一半是十元五元两元的毛票。绿色百大头也就一张而已。
而这两百块钱,陈力几乎耗尽了全部精力,才说服亲戚借给我。
县城樊城虽小,但盛产美女。只要你往大街上一站,准会看见三五成群的美女从你身边经过。搞得你心思激荡一脑子浆糊找不着北。
记得那一天是1990年五月十五号。也就是陈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