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这样没坏处,于是答应了。
当罗温斯附身后,移动速度果然大幅增加,几乎保持一秒五步、一步三米的速度移动着。
就算是以这种速度,乐阳也在半天后才见到有人生存的气息。
那是一个已经废弃的简单营地,四周被砍出了一块空地,空地上有一堆早已燃尽的篝火堆,几个用草木枯枝铺就的地床,还有一些吃剩下的动物骨头。
意识内,罗温斯与乐阳正在交流。
罗温斯说:“从骨头齿痕看,应该是人类。篝火已凉,但还未散开,骨头也只是略微干枯,应该这三天内有人在这里露营过。”
乐阳佩服罗温斯:“你可以从这里看出这些情况?那能看出有没有那个侍女吗?”
“这只是斥候的必要技能,从草丛边的五个水流冲击的洞眼和三张草床看,至少有男人,至于有没有女人无法确定。”
“哦。”
“继续往前走吧,既然这里出现了三个以上的人类,那人类群居应该也不远了。”
果然,当乐阳再次狂奔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见到了活着的群居人类。
但那些人类与现代人类衣着不同,更像是少数民族,罗温斯没有马上前去沟通,而是隐入林中观察这些土著。
他们穿着兽皮羽毛和芭蕉叶编织的衣服,头发均为短发,大部分人露出的微黑皮肤上都能看到纹身,说着乐阳听不懂的语言。没有男耕女织,反倒是男人出去打猎,女人在家把猎物扒皮,并养着一些乐阳没见过的植物,这可能是他们的主食。
总之,这些人看上去像是野人多过现代人。
意识中,罗温斯和乐阳商量,先抓一个落单的人问问本地情况,再决定后续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