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据一个城市近九成的人,反而是最普通的劳苦百姓。
纵无一日之粮,起码能有片瓦遮头,每日也能有粮果腹。
街道之上更是时时能见到叫卖之声,穷苦之人活得艰难,却也起码能称得上人。
但走进黎城这么久,邹清几乎没见到‘普通百姓’。
不是富的锦衣玉食,头戴朱缨宝饰之帽,身着华靡彩绣之衣。
便是穷的日无一餐之食,夜无一地能宿,面有菜色。
尤其是和邹清擦肩而过的一个路人,扛着沙袋的四肢,枯干的如同一个骷髅,肚子却是涨的仿佛塞进去一个蹴鞠。
模样看的令邹清心惊不已,生怕他那脆弱纤细的四肢承不住比他还重的沙袋。
邹清可还记得,当年大夏朝开国之时,黎城可是著名的繁华之地,不仅商业繁华,是贯通南北交通之要道。
而且水土丰沃,风调雨顺,号称鱼米之乡。
短短十几年过去,就算战乱又起,也不至于把一个如此富庶的城市搞成如今遍地饿殍的模样。
身旁的一名心腹祖籍正好是黎城周遭的乡下。
于是邹清便向他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纵是横征暴敛,战乱四起,也不至于把一座如此富庶的城池搞成如今的样子……”
那名心腹却是露出一声冷笑,随后无奈的说道:
“若仅仅是普通的贪,普通百姓尚且有活路。”
“夫人,您可知那宣平侯程籍平生最大的爱好是什么?”
邹清不假思索的说道:
“财色酒食?”
心腹却是摇头说道:
“非也……程籍最大的爱好,乃是啃树皮。”
树皮,自古以来便是灾民的主要食物之一。
每次遭遇灾荒,无数难民逃难之时,往往会将树皮草根作为最后可以选择的一种食物。
基本上不会有正常人拿这个作为自己的食物,更别说是‘爱好’了。
但邹清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
程籍不惜背主求荣,如今成为了富庶的黎城之主,最大的爱好竟然是啃树皮?
况且啃树皮,还能啃的一座城池穷到这种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