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了手中的两张打分牌。
主持人高声念道;“8比10,7比9,7比10,9比9,8比8,7比8…。恭喜瑞士代表队以9分的领先成绩,先下一城,休息十五分钟后,将进入第二会回比赛。”
呀,迈阿密部长兴奋的与队友们搂抱一起,激动的无语论次,一战就拉下了九分,第二局只要再下一城,进入五强已是必然。
围绕在电视机前的拉希姆同学,带头发出了呐喊声,“这才是我的杰克,这才是我的杰克。”边喊边舞,好不兴奋。
学枚里的法学院也是响起了热烈鼓掌声。此时校长也是从电视机旁站起,开始扭动身体,以示庆祝。
主持人高声宣布;“瑞士代表队与意大利代表队第二回合比赛正式开始。”
因为大会规则是,为了公平之见,第二回合正反双方必须角色互换。
评委会委员随机抽出了命题。“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所有国家,不论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这就是所谓的“无害通过权。需要注意的是,无害通过权一般只适用于商船,军舰的海上航行活动是否享有这项权利,目前还存在一定的分歧。请正方率先发表意见,并说出理由。”
做为正方的瑞士代表队,二辩选手与杰克一碰头,站起发言。
“我方支持"无害通过权",此条文一般只适用于商船,军舰的海上航行活动不享有这项权利。理由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既没有规定军舰通过他国领海时必须事先通知或得到批准,也没有禁止沿海国制定法律进行管理。换句话说,各国可在这一问题上自行其是。一个主权国家是有权利有义务,为自国人民的生命安全及财产负有无限责任的。我方回答完毕。”
意方一辩选手站起来说道。
“我方支持无害通过权可适用于军舰通过,理由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既然没有明文规定军舰通过他国领海时必须事先通知或得到批准,换句话说,也就是法无禁止俱可为。我方回答完毕。”
正方三辩选手起身道;“反对。"法无禁止均可为"本身含意是针对一个国家,也就是说法治社会对公民和政府的要求是相反的。对公民来讲,是法无禁止即可行。而对政府来讲,则是法无授权不为。所以说"法无禁止均可为"这句话不适用于第三国军舰无公害通过权,更没有逻辑性、合法性。回答完毕。”
对方起身辩论道:"既然是无害通过权,也没有明文规定禁止他国军舰自由航行,那么第三国军舰就是无恶意的,应该支持才对。我方回答完毕。”
杰克起身道:“《联合国海洋公约》条款还规定,即外国船舶在一个国家领海享有“无害通过权”,必须达到这一法定公约;"那就是在通过一国领海时,应当遵守沿岸国的有关法令"这一条款。我的地盘你做主那有违一个国家主权,当今国家主权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权力。他还拥有国际法认可的自保权。主权对一个国家意味着什么,不用我明说了吧?我方回答完毕。”
意方二辩起立反驳。
“我们辩论的是在无害通过权下,他国军舰是否可以通过邻海之说,请注意前一题是"无害"二字。我方回答完毕。”
杰克起身道;“请反方注意,你的这一无害前题,是建立在侵犯一个国家主权的原则之上。14世纪意大利注释法学派代表人物人被世人所称“国际私法之父”的巴托鲁斯,就提出著名的“法则区别说”而闻名于世。在国际法领域,巴托鲁斯论述了沿海国可以对邻近海域享有所有权或主权的思想。我方回答完毕。”
意方采用了上局杰克战术,想通过荷兰裁判板回一局,站起来发言:“我方坚持法无禁止俱可为,军舰可以享受无害通过权。国际法之父格劳秀斯也有力作《海洋自由论》来证明。我方回答完毕。”
杰克站起回答;“《海洋自由论》发表以后,遭到了许多外国家学者的强烈反对,苏格兰法学家威廉· 威尔伍德发表文章回应格老秀斯:“一个国家的居民有在他们的沿岸进行捕鱼的原始的排他的权利。这一部分海洋必须属于沿海国家的主要理由之一是,如果任何人都可以自由捕鱼,这些鱼类会有灭绝之虞”,从此方面已论证沿海国对沿岸水域享有主权和所有权的思想。我方回答完毕。”
评委会主席台上不是光有荷兰人,也有苏格兰人。
主持人目视评委席上,见评委会长点头。
高声喊道;“第二场辩论结束,请评委会亮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