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一场春雨过后,小区楼下的桃花香伴着泥土的芬芳吹去窗内,转眼望去,地里开始有一些老人披着由白色薄膜做成的雨衣开始在田里劳作,有的在翻土,有的在垒田埂,有的直接把马拴在旁边的长满草的田里任由其吃草,然后自己挖沟引水。这不由得让赵承志想起童年时代,童年时代也是这个画面,放学就得跑去田里插秧,家里有牛有马的比较幸运,可以在岸边看牛看马。那时候总是问妈妈为什么家里不买牛,妈妈只是笑笑不说话。
如今差不多过了三十年了,时代在进步,可这里竟然一点也没变,仿佛时间在这里就静止了一样。
赵承志这才想起自己的房子是在城市的郊区,这一片楼盘在五年前都是一片农田。换句话说,窗外的这些农田实际上已经属于开发商了,只是开发商还未开发到,附近的村民舍不得,才选择开荒种植。想到这赵承志不由得感叹,城市要发展,竟是以牺牲农民的农田作为代价,珍惜这一片刻的安宁吧,谁也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
她今天有如此感慨,也许是昨晚还遗留在体内的酒精使然吧。人在醉后醒来,总觉得自己是内心的孤魂野鬼,飘飘荡荡,需要抓住点什么,而此刻赵承志却用这一片农田来她填满内心的空荡。
十天前吧,他走了,彻底离开了这座城市,记得那天晚上他出差回来,亲自过来给她做饭,反正比往常还殷勤,吃饭期间他直白的跟赵承志说:“小志,我可能要离开这里了。”
赵承志顿了顿手中的筷子,但最终选择继续夹菜吃饭,装作毫不在乎的样子,随口一问:“去哪里?”
“深圳,以前的对手律所。”
半晌,赵承志才问:“非走不可嘛?”
“嗯,这次走了可能就再也不来了。”
“嗯,也好,你有你的志向。”
赵承志还是忍住没问那对于她,他怎么处置,只是淡淡的回应。
“小志,对不起,当初我也以为我放下了。小志,你跟我走吧,去了深圳,我们重新开始,我们在那里结婚。”
赵承志手中的筷子又顿了一下,为了掩盖她的慌张,选择夹起一块肉就往嘴巴里塞。
对面的高锦康当然知道赵承志难受,不然她不会自己夹了一块大肥肉而不知,还往嘴巴塞,他知道赵承志最讨厌吃肥肉了。
“我就不去了,我习惯了慢节奏的生活,去深圳我适应不来。”
语毕,氛围很是沉静。过了不知道多久,赵承志还是打破了这个沉寂的局面。
“阿锦,这次我可能不等你了。”
“我知道,对不起。”
说着抓住赵承志的手不停的搓着。
“小志,不然你跟我去深圳好不好?我舍不得你。”
赵承志也不问他为什么非走不可,理由仍然如六年前一样,他有他的理想,有他的天空,自己不应该成为牵绊他的那根绳子。
“阿锦,你去吧,你的才能不应该埋没在这里,如果你因为我而屈居在此,我们也不会幸福。只是阿锦,这次我可能真的不等你了,碰到合适的我就结婚了。”
“我知道,这是我最后的机会了,小志,我还是希望你能来深圳跟我一起。我明天就走了。那边已经谈好了,有个大案需要紧急处理。”
“好。”
虽然早就预料到这个结局,但还是控制不住的难受,她知道她只有祝福他。也只能祝福他,可是等他关上门的那一刻起,眼泪还是止不住的往下流。他回来那一刻起,她从不过问为什么,只要知道他说他回来了,她就毫不犹豫放下一切,只为跟他完成年轻时未做完的梦。她真的以为上天还是垂怜她的,至少让她的青春有结局不留遗憾。可当她不小心看到那个短信页面时才知道,原来一切都是泡沫,终有一天还是会被戳破。只是没想到当真正被戳破时她还是如此难受。
第二天,她亲自送了他一段,高锦康说不用。可她还是坚持送了。也是讽刺,高锦康的车早于一个月前就已经开到深圳后就再也没有开回来了,也许在那时候他就已经决定了吧。
想到这,赵承志更难受,可她忍住了。
其实无论她忍不忍得住,高锦康还是看出了她哭过,哪怕是化了妆,也掩盖不住她眼圈里的红,只是再戳破也没有意义。
到了车站,高锦康还是忍不住紧紧抱住了她。
“小志,我会在深圳过得好好的,我给自己三年时间,如果你想好了,随时来找我。”
其实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