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想法一出来,邹队感觉自己的大脑一片空白。
他像是有些缺氧一样,无力的一屁股就坐到了椅子上。
这代表了什么……
新年前夕,华国帝都,震惊整个娱乐圈,乃至轰动全球的惊天血案,其中的凶手之一竟然是……!!!
徇私舞弊,知法犯法,团伙作案,手段残忍……
坐在椅子上努力调整着呼吸的邹队,抬手往后顺了顺头发。
他快速的眨巴着眼睛,还是有些不敢置信。
邹队感觉此刻自己的脑容量多少有点不怎么够用。
倏尔,他更是忍不住开口,看向那个双鱼骨辫的少女。
“那个……那个红豆汤还有吗,能再给我来一口吗?”
众人:“……”
……
甚至就像苏蔓琪说的一样。
邹队在刚听到的那一刻,真的觉得苏蔓琪的话有些不可理喻。
但是再串联起他自己心中的那一连串猜想。
好像有哪里却又真的跟苏蔓琪说的话对上了……
——
根据现场勘察,以及初步尸检得出的证据。
少女白熙琳身上呈现多处不同工具造成的伤口……
且通过模拟推算,确实不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法。
毕竟一个人不论拿什么工具操作。
他的动作,角度以及,深浅等规律都是有迹可循的。
而根据邹队跟法医的谈话,所了解到的信息所知。
那些伤口的走向和手法,完全不是出自于同一个人之手。
甚至可以说,已经出现了左撇子和右撇子之分。
那也就是证明了,当时现场施暴的人数至少是两名以上!!!
……
再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是。
白熙琳脖颈处的伤口是从右往左的走向。
也就是凶手在她的身后手握凶器,从脖颈右外侧往正中间的方向划的。
这个走向和动作可以分析出,这个人是个惯用左手握刀的左撇子!!!
但是当警察进入到包房内的第一时间。
看到昏倒在地的鲍俊手里握着的凶器时。
那个割开白熙琳脖颈的凶器,确确实实是握在鲍俊的右手上的!!!
这就完全违反了一个正常人的行为动作规律。
并且鲍俊当时的右手是正手握刀,刀尖朝上。
那么就更不可能是他在白熙琳的身后行凶。
然后右手反手握刀割喉之后,再调转回右手正手握刀拿着倒地昏倒,直至警察到来。
这完全就是脱裤子放屁——费二遍事,多此一举!!!
……
而且在第一次审讯鲍俊的时候。
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
邹队当时还特意点了两根烟,甚至把其中一根故意递给了鲍俊。
当时鲍俊的第一反应就是右手挥了挥,表示自己不会抽烟。
这种下意识的快速的动作反应,才是最真实的。
所以综上所述,鲍俊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右撇子!!!
所以一个右撇子,是如何用右手割出了左手握刀的伤口???
还有另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鲍俊根本就不会抽烟!!!
可当时即便是包房门已经敞开了一会儿。
但是当邹队等人进去后的第一反应,下意识的动作
都是不自觉的用手在鼻子前挥了挥。
因为包房内的烟味特别重。
甚至不夸张地说,有种烟雾缭绕的感觉。
退一万步讲,鲍俊即便是抽烟。
那他要一个人抽多少烟能达到这个效果???
从他进入包房到被侍应生发现,一共才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
这么短的时间里。
鲍俊一个人要一边行凶施暴,一边还要抽烟达到烟雾缭绕的程度,属实有些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