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没有酸汤肥牛这口味?”
晨璇回答:“香辣牛肉和红烧排骨,我带多了,所以让你选。酸汤肥牛就剩下这么多了,自然留着我自己吃。”
秦王一听,迅速和晨璇换了一份,晨璇瞪大眼睛:“你还抢?会武功了不起呀!”
秦王没理她,直接开吃自己的酸汤肥牛。晨璇气鼓鼓,也没办法,也埋头开始吃。秦王筷子夹起面条,入口滑腻却不油腻,面条的弹性和咀嚼感让人陶醉其中。那一口滋味,仿佛是对舌尖的一次新的感受,让人陶醉在美味的海洋中。咸鲜、醇厚、微辣,味觉在这一刻得到了全方位的刺激。每一口的滋味都是一个惊喜,让人不由自主地咽下下一口。
随着面条和汤汁一点点被消磨,心情也变得渐渐愉悦起来。在享受美食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又可以和晨璇在一起吃饭,又可以吃到她做的美食。
吃完,秦王说:“本王要在天亮前离开,所以我得便走了。”
晨璇嗯了一声。
秦王见她毫无舍不得的意思,是不是刚刚自己得罪了她?秦王又说:“你不必住在此,你今日便去叶尚书那里吧,我这几日不会参加各种宴席。”
晨璇继续嗯了一声,依旧没有抬头看他。秦王便又说:“我走了,这桃花酥不错,我拿走了。”
晨璇在心里真想骂人呀,哎,我都不打算和这个人有瓜葛了,这人怎么又出现了呢。
秦王见她似乎不愿搭理自己,又说了一句:“你日后想做什么便做,我不会责怪你,不用顾及我的感受。”
晨璇见这人还不走,是要我送吗?晨璇起身,面带笑容:“谢谢殿下,殿下时候不早了,您虽然服用了医仙的药,还是要回去好好休息。殿下,请。”
秦王见她面带笑容,也就安心离开了。
秦王一走,晨璇躺到床上,心里开始骂自己,骂师傅,骂秦王。也是睡不着了,呜呜,好委屈,下次遇到秦王一定要躲开,实在躲不开把自己双脚双手捆住,怎么自己又趁人之危呢。
一想到秦王,晨璇心中五味杂陈。
气愤:恨这家伙处处留情,是个渣男,尤其是元宵节英雄救美;更恨这小子对原主也是从未斩钉截铁的拒绝过,每次都似乎留有余地,渣男呀,渣男呀。
欣赏:不得不钦佩秦王的武功、文学造诣,更是欣赏他的自律;在秦王府这些天也不得不承认,这小子还是有些才华的。
喜欢:不得不承认,这小子长得不错,每次见到他都恨不得扑过去呀,妖孽呀。和他在一起时,确实感觉到很舒服、很自在、很享受。没有见到他时也不得不承认,会经常想起他。遇到其他人也会下意识的和他进行比较。
无奈:这小子竟然顺走了我的桃花酥,还吃了我的酸汤肥牛,无耻的小子。
惋惜:这小子是在古代而且又是个有抱负的王爷,日后定是要娶三妻四妾的。如果是现代,这样的小子倒是值得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