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桂美因拆迁纠纷,采取极端方式导致七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但鉴于本案系因暴力拆迁引发,被害人方力、潘青海等人在案件起因上存在重大过错,其滥用职权、实施侮辱、暴力拆迁的行为,是导致被告人杨桂美情绪失控的重要原因。
“被告人杨桂美在母亲遭受严重侮辱并被活埋致死,多次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其心理承受能力已达极限,其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
“根据《龙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杨桂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四个月。
“鉴于被告人杨桂美个人财产因本案造成重大损失,青原市人民政府应依法给予其合理补偿。经合议庭评议,决定由青原市人民政府补偿被告人杨桂美人民币三百万元。”
审判长的声音落下,法庭里先是一片寂静,随即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杨桂美呆立在被告席上,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直到法警提醒他,才喃喃道:“我妈……听到了吗……”
周志高站起身,看着旁听席上民众激动的表情,看着杨桂美流下的泪水,心中百感交集。这个判决,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民意的回应——它告诉所有人,暴力拆迁会付出代价,政府的失误需要承担责任,而走投无路的百姓,法律会给予最后的救济。
走出法院,夕阳将青原市染成金色。周志高被记者们团团围住:“周部长,您如何看待这个判决?”“补偿三百万的依据是什么?”“这是否意味着对暴力拆迁的震慑?”
“这个判决,”周志高看着镜头,声音沉稳,“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和威严。杨桂美触犯法律,理应受到惩罚;但他的遭遇,也警示我们:权力必须依法行使,必须尊重民众的尊严和权益。
“补偿三百万,不是‘花钱买刑’,而是政府对拆迁过程中监管失职、对民众诉求漠视的反思和承担。这三百万,是给杨桂美一个交代,也是给所有青原市民一个承诺——政府会正视问题,改正错误。
“至于对暴力拆迁的震慑,”周志高的目光变得锐利,“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中央已出台《拆迁领域刑事责任追究办法》,今后凡是发生暴力拆迁致人伤亡的,不仅直接责任人要严惩,相关领导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青原市的这个判决,就是一个信号:任何漠视民众权益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记者们纷纷记录下这些话。周志高知道,这个判决的意义,远超出案件本身。它像七声警钟,敲醒了那些还在滥用权力的官员:权力不能凌驾于人权之上,侮辱老人、活埋生命,是对文明社会的挑战。
拆迁不是“拆民”,发展的目的是让人民生活更好,而非制造悲剧;
民众的诉求必须被倾听,投诉无门的绝望,可能导致毁灭性的后果;
法律既有威严,也有温度,防卫过当的认定,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体恤;
政府必须为失误买单,三百万补偿不是施舍,而是责任的体现;
裙带关系是腐败的温床,方力为小舅子撑腰,最终一起走向毁灭;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青原市的透明化平台,将倒逼拆迁规范进行。
当晚,周志高接到张同伟的电话:“志高,中央对你在青原市的处理很认可。这个判决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顺应了民心,很好地把握了‘情、理、法’的平衡。”
“干爹,”周志高站在窗前,看着青原市渐渐亮起的灯火,“我只是做了该做的。杨桂美案让我想起一句话:‘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我们要做的,不是等到反抗爆发再去处理,而是从源头杜绝压迫。”
“说得对,”张同伟赞许道,“中央准备在全国推广青原市的‘拆迁透明化平台’和‘刑事责任追究办法’,你抓紧整理经验。”
挂了电话,周志高打开电脑,开始撰写报告。他想起杨桂美在法庭上最后看他的眼神,那里面有感激,有释然,还有一丝对未来的迷茫。他在报告中写道:
“青原市的教训告诉我们,基层治理不能只看‘进度’和‘政绩’,更要关注‘温度’和‘民心’。三百万补偿,买不回七条生命,也抚平不了杨桂美失去母亲的创伤,但它代表了政府的态度:我们承认错误,我们承担责任,我们将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