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而只要二百五十元,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傻瓜?既说薪水,就是个人所得,既然个人没有得到那么多,就该承认这个基本的事实。不能说,因为一时制度的不允许,采用了一个权宜的办法,便怀疑对方的诚意。李四光的考虑是无可指责的,他不能光考虑自己,副馆长这个职务不是他家的,他可以不要那么多,不能说将来的继任者也不需要那么多。
一月三十日的信一发出,李四光就后悔了,怕自己陷进这种无谓的纠纷中去,第二天又给徐志摩写了封信。他不知道他的信已发排了,隔一天就见报了。
李四光的这封信上说,昨天他动笔时,没有顾上读徐志摩那篇“引咎的文字”,就匆忙写了那封信。鲁迅先生骂他的那些话,虽然大部分都是误会,但也未始没有几分捕风捉影的理由。何必再说什么呢,等事实明了的时候,他的事完了,用不着多说话。接下来说,自己也是涵养不足,在信的第三段中,又提出些闲话,与徐志摩发表那篇文字的苦衷不合,于事实上也没有何等的用处,请徐替他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