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人精心的阐发,很少是作品本身的固有。只有在一些小的细节描写上,一部分人物对话上,确能显出作者艺术的才情。这样的细节与对话,在作品中占的分量不是很重,虽说也能让人眼前一亮,终是亮点太小而亮度不大,难以照彻整个作品搭建的艺术空间。也如同不多的血肉,难以丰满如柴的骨骼,捡来的几枚小钱,总不会显得多么阔绰。
鲁迅的文风(4)
所以造成这种让人尴尬而难以信服的局面,一则是作者对社会人生缺少温情的体验,多的是冷眼旁观的愤懑。鄙薄多于赏鉴,鞭笞多于抚弄,也就不能用平和的心态,从容的笔调来书写自己的体验。再就是,他的那种“魏晋文章”式的笔法,也不允许他做细致委婉的描写,留连难舍的咏叹。他是有才能的,这个谁也不否认,但最后的判断不是有没有才能,或是推测出的才能有多大,而是实际表现出的才能有多大。对鲁迅因论敌太多,情绪激昂,难得闲适,未尽其才的悲哀,李长之有他独到的见解。是在谈到鲁迅仅有的几篇抒情性散文时说的:
这种抒情的文章之少,小半的原因是因为鲁迅碰到要攻击的对象是太多了,他那种激昂的对于社会的关怀使他闲适不得。即是他的杂感,也每每不大从容,然而遇有从容的笔墨,却一定是优美的笔墨。这也是一切艺术的特质吧,必须和实生活有一点距离,所以和爱人吻着的时候大抵是不会写情诗的,如周作人所说。艺术的创作究竟是有闲的,鉴赏亦然,这是事实。不过我以为这并不坏,一如有的人却以为不好。好坏就是价值问题了,价值是因观点不同而异的,不如事实那么没有变动。无论如何吧,鲁迅在生活上的余裕太少,至少是心理的感觉上,所以纯艺术的作品不是很多。我所谓纯艺术,并不是说它毫没有别的作用,乃是说它的作用乃是放在创作欲之后的,并且它的形式,是完整的艺术的,与其说它纯艺术,或者不如说是“非纯作用”。可是虽然如此,鲁迅颇有少数的完整的艺术品,并且我们据这少数的完整的艺术品看,鲁迅的的确确有这方面的才能,没使他充分发展了的,只是机会。(《鲁迅批判》第51—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