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和事佬。杜月笙和梅兰芳也是老相识,又早就对孟小冬有好感,便一口答应姚玉兰的提议。就这样,双方达成协议,梅兰芳支付四万块钱。其实,两人谈分手时,梅兰芳就曾想给孟小冬一笔钱,但孟小冬拒绝了,当然是出于强烈的自尊心。如今,看到姚玉兰、杜月笙的面子上,她接受了。
至于离婚,他俩的结合,从法律上来说,并不合法,孟小冬的身份不论她多么不情愿,终究是妾。在法律不保护妾的情况下,他们的分手,也就无所谓离婚,根本不需要法律上的手续。
有意思的是,孟小冬最初拿到的四万块钱,是杜月笙垫付的。这不是一笔小数目,梅兰芳平时开支巨大,又是借款去的美国,当时手头很不宽裕,竟一时拿不出这笔钱来。后来,为了偿还这四万块,他不得不将无量大人胡同的住宅卖了。两个人的一段真情,最后以四万块钱做了了结,不免有些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