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查士丁尼列入本册之中,主要是因为《民法大全》所产生的重要意义。`鸿^特¨暁!税*枉· ?勉,费`阅¢黩_这部法书重新表述了罗马法律,具有权威性。它在不少世纪中在拜占庭帝国确实甚为重要。而在西方它大体上被遗忘了约五百年的时间。但是约在1100年又恢复了对罗马法律的研究,特别是在意大利的各个大学之中。在中世纪末期,《民法大全》(即《国法大全》)成为欧洲大陆确立法律体制的主要基础。据说这样的国家施行的罗马法体制与讲英语的国家施行的普通法体制形成了对照。没有哪个国家完全照搬《国法大全》,只是把其中的某些部分编入民法。它在欧洲的许多国家中是法律研究、训练和论说的基础。因为许多非欧洲国家最终都采用了罗马法中的某些部分,所以《国法大全》的影响是十分广泛的。
尽管如此,过高地估计《查士丁尼法典》的重要性也是错误的。除了《国法大全》外,民法的制订还受许多其他因素的重要影响。例如,合同法主要是来自商人的实践和商人法官的决议,而不是来自罗马法律。日耳曼法和教会法对民法也有影响。`三~8\看_书.惘* ?追¨醉?歆~章-结*当然,现代欧洲的法律和法律体制都得到了广泛的修正。今天大多数实行民法的国家中的基本法和《查士丁尼法典》相对说来没有什么相似之处。
97.约翰尼斯·开普勒
公元1571~公元1630
行星运动定律的发明者约翰尼斯·开普勒于1571年出生在德国的威尔德斯达特镇,恰好是哥白尼发表《天体运行论》后的第二十八年。哥白尼在这部伟大著作中提出了行星绕太阳而不是绕地球运转的学说。开普勒就读于蒂宾根大学,1588年获得学士学位,三年后获得硕士学位。当时大多数科学家拒不接受哥白尼的日心说。在蒂宾根大学学习期间,他听到对日心学说所做的合乎逻辑的阐述,很快就相信了这一学说”
在蒂宾根大学毕业后,开普勒在格拉茨研究院当了几年教授。在此期间完成了他的第一部天文学著作(1596年)。虽然开普勒在该书中提出的学说完全错误,但却从中非常清楚地显露出他的数学才能和富有创见性的思想,于是伟大的天文学家泰修·布拉赫邀请他去布拉格附近的天文台给自己当助手。¨比~奇?中!雯*徃¢ ,勉^肺\粤′黩?开普勒接受了这一邀请,1600年1月加入了泰修的行列。泰修翌年去世。开普勒在这几个月来给人留下了非常美好的印象,不久圣罗马皇帝鲁道夫就委任他为接替泰修的皇家数学家。开普勒在余生一直就任此职。
作为泰修·布拉赫的接班人,开普勒认真地研究了泰修多年对行星进行仔细观察所做的大量记录。泰修是望远镜发明以前的最后一位伟大的天文学家,也是世界上前所未有的最仔细、最准确的观察家,因此他的记录具有十分重大的价值。开普勒认为通过对泰修的记录做仔细的数学分析可以确定哪个行星运动学说是正确的:哥白尼日心说,古老的托勒密地心说,或许是泰修本人提出的第三种学说。但是经过多年煞费苦心的数学计算,开普勒发现泰修的观察与这种三学说都不符合,他的希望破灭了。
最终开普勒认识到了所存在的问题:他与泰修、拉格茨·哥白尼以及所有的经典天文学家一样,都假定行星轨道是由圆或复合国组成的。但是实际上行星轨道不是圆形而是椭圆形。
就在找到基本的解决办法后,开普勒仍不得不花费数月的时间来进行复杂而冗长的计算,以证实他的学说与泰修的观察相符合。他在1609年发表的伟大著作《新天文学》中提出了他的前两个行星运动定律。行星运动第一定律认为每个行星都在一个椭圆形的轨道上绕太阳运转,而太阳位于这个椭圆轨道的一个焦点上。行星运动第二定律认为行星运行离太阳越近则运行就越快,行星的速度以这样的方式变化:行星与太阳之间的连线在等时间内扫过的面积相等。十年后开普勒发表了他的行星运动第三定律:行星距离太阳越远,它的运转周期越长;运转周期的平方与到太阳之间距离的立方成正比。
开普勒定律对行星绕太阳运动做了一个基本完整、正确的描述,解决了天文学的一个基本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曾使甚至象哥白尼、伽利略这样的天才都感到迷惑不解。当时开普勒没能说明按其规律在轨道上运行的原因,到17世纪后期才由艾萨克·牛顿阐明清楚。牛顿曾说过:“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