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贱民都不能容忍,被看见的人常常遭到毒打。
婆罗门教宣称把人分为四个种姓完全出于神的意志。在婆罗门的经典《吠陀》中,婆罗门把种姓制度的出现用神话来解释,说原始巨人普鲁沙死后,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罗门,用双手制成了刹帝利,用双腿制成了吠舍,用双脚制成了首陀罗。因此种姓的贵贱之别是天经地义的。
婆罗门僧侣还宣称:凡是安分守己的人,来世才能升为较高种姓,否则就会降为较低种姓。这实际上是在以宗教恐吓被剥削的人,使他们放弃抗争,逆来顺受,在对来世的虚幻渴求中变得麻木不仁。
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奴隶主阶级还制定了许多法律,其中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相传,摩奴是大神梵天的儿子,为了确定人间各种人在社会上的应有次序,确定婆罗门和其他种姓的义务,便制定了这部法典。其实,这只不过是奴隶主用来欺骗劳动人民的谎言。
《摩奴法典》首先确认婆罗门是“一切创造物的主宰”,可以强迫首陀罗劳役,首陀罗要温顺地为其他种姓服务。首陀罗不能积累个人财产,婆罗门有权夺取首陀罗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