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文章点国民军将领的名只点到张之江、贾德耀和代理京畿卫戍司令李鸣钟为止,是因为冯玉祥当时远在蒙古,3月26日在库伦看报纸才知北京发生“三一八”惨案,不过他并未意识到与他的国民军有何关系,当天日记只是说:“政府如此屠戮民众,诚自杀也。!2,y,u,e¨d\u..-c.o?m!”对于段棋瑞的执政府来说。这确实也是自杀之举。
冯玉祥1924年在吴佩孚与张作霖的直奉之战中反戈一击,把贿选总统曹锟拉下马之后,没有实力单独组织政府。将段棋瑞推出来,与张作霖勉强合作,这种联盟本身即很脆弱,随时可能出问题。国民党等政治势力乘机在北京发起群众运动。不断挑战段祺瑞政府。“三一八”惨案发生前,1925年11月就曾有过“首都革命”,顾颉刚这年11月28日的日记说:“今日国民党之机关报《闰民公报》大登新闻,谓今日下午二时,举行国民革命,推翻段政府,在景山前街集合云云。私计今日应该有一番动作矣。乃至傍晚看报,知群众集队赴段宅请愿解职,推代表人见。嘻,岂有革命而向执政府请愿者!近来所有群众运动皆由国民党主持,党中好争权利而不敢牺牲,故有此等笑柄。~咸^鱼?看_书/惘. /首?发/”“三一八”惨案次日,执政府拟下令捕徐谦、李大钊、易培基、李石曾、顾孟余等人,他在日记中对这些群众领袖同样没有任何好感:“段氏固非下令之人,但徐氏辈实在闹得太利害了。我对于这种人,和段氏一样地深恶痛绝。”
在政府内部,也存在不同看法。时任司法次长的余绍宋在“三一八”当天日记中感叹:“国务院有枪杀天安门国民事,此后政局益陷悲境。”3月19日,他在日记中说,“昨日惨事虽应由军警长官负责。但国务院亦不能免其责任”,司法总长卢信与他商量进退,他劝卢辞职,卢甚以为然。此时,政府已下令通缉徐谦等五人,称他们是共产党。他表示异议Zb令中绝不提及学生,一律指被杀者为乱党,殊非事实,此令似有人借此泄私忿,恐将起反动也。”卢信与他有同感。3月20日,卢对他说,“政府昨令甚不妥,宜设法救济,本来此事政府宜于发生时立派大员查办事实真相,然后下令公平处断,今一味栽赃,何以服人。然命令既出,不能收回,亦惟思所以补救而已。补救之法,宜由国务院布告谓,査出被杀者皆各校学生,受党人利用,以致如此,情甚可悯,亟宜从优抚恤,一面则对于卫队长官加以惩处”。+微¢趣`小¨税?枉¨ \追,最*歆+蟑¨結+当天下午,他回司法部,“知此主张不为诸阁员所同意,仅允下抚恤令,而措辞殊不得宜”。卢信率先要求辞职,大家跟着附和,内阁提出总辞职。京师地方检察厅于3月19日即决定依法查究“三一八”事件真相,着手搜集证据。20日,旅津议员致电京师检察厅,请捕段祺瑞依法治罪。
4月10日的顾颉刚日记说:“今日鹿钟麟(国民军将领)驱逐段祺瑞,释曹锟,迎吴佩孚人京。一年半间事,变幻至此。”4月15日,挡不住奉系军队的攻势,国民军退出北京。4月20日,“段祺瑞于今日逃天津,复位仅三日耳”。4.月21日,“奉军迁往景山。旬日之间,景山三易其主矣”。“H—八”惨案的发生,不仅把段祺瑞送到历史的风口浪尖上,他的政治生命由此终结,也导致了国民军在道义上的失败,整个北洋主导的时代可以说因此落幕。
徐谦的“基督救国主义”
1926年3月19日,“三一八”惨案发生第二天,段祺瑞发布的“临时执政令”通缉徐谦等五人,指控他们“率领暴徒数百,袭国务院,泼灌火油,抛掷炸弹。手持木棍,袭击军警。各军警因正当防卫,以致互有死伤”。这当然是强权逻辑之下最典型的抓“一小撮”手法,死伤的青年学生和市民是无辜的,他们的热血到任何时候,无论曝出多少内幕都不容亵渎。所谓火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