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在那儿,却好像和世界隔了一层清冷的壁。
仿佛眼中只跳动着那热情洋溢的那一团火。
宋茉眯着眼,望着那个明显爱而不得的男人,心中一动,眼眸微微闪着光,眉眼沉思敛起。
慢慢地,就逛到了沙滩中央正举行的乐队表演。
“i thought you got all you came for lover lover......”
缓慢缠绵的爵士乐,围观人数不比跳舞那堆人少,都安静聆听着,缓缓漾在空气里,伴着夕阳,歌声格外悠扬温柔。
海风潮湿微凉,吹拂宋茉的长发,她思绪放松飘空,几缕飘到身后男人的脸颊上,微痒,他轻轻拂开,手里冰西瓜汁碰了碰她的后颈。
宋茉一个激灵,扭头。
是沈斯京。
她瞳眸微亮,正想开口说什么,忽然,传来一声极为好听的女声。
“你是......沈斯京?”
很轻,隐隐带着试探。
两人同时往声源处看。
发声的居然是乐队里拿着吉他的女主唱。
落日余晖下,金发飘扬着,英伦宽松风衣,女人手上握着深棕色的吉他,话音落下时,指尖刚好弹出最后一个极淡的音,她站了起来,高挑,皮肤白而细腻,落阳一束在她的浅睫,极为醒目。
温柔,高级,身上荡来雪松、橙花和香根草的香味。
周围热闹围观的群众通通顺着她的目光看来,视线瞬间集中在沈斯京和宋茉身上。
看到女人脸的那一刻,沈斯京的脸色瞬间变了,下意识侧头看宋茉。
却见宋茉面色淡淡,眼神隐隐波动,垂在身侧的手僵硬。
女人走近,她微笑着朝沈斯京点点头,拨着垂在肩颈的发丝,又转头对着宋茉,笑意深了些,她说:“好久不见了,小茉莉。”
这是一个全方位完美、宋茉小时候隐隐仰望和敬佩的女人。
还是,沈斯京的初恋女友。
男人脖子上的草莓,那如噩梦般萦绕在宋茉心头的吻痕,就是她种下的。
裴今宜,比沈斯京大一岁。
高一时对在打篮球的沈斯京一见钟情,给宋茉送奶茶以此得到了认识的机会,沈斯京那时才初三,看到裴今宜的第一眼眼睛就亮了,认识了一个月就迫不及待交往,谈得热火朝天。
双方都是彼此的初恋,谈了一年,中途分手复合过,后来又分手了,裴今宜出国,两人再无联系,直至今日偶遇。
裴今宜是第一位以女友身份正正当当站在他身边的人,是第一位拥有沈斯京青涩少年时期朦胧爱恋的女生。
两人同是学校出了名的风云人物,在一起后更是风头无两。
这个事实无法拧转、无法改变。
宋茉从来没有这么欣赏和嫉妒过这样一个女生。
在裴今宜面前,什么谈姝意、林明月等等前任,连她的一根毛都比不上。
证件照出名的外貌是她最不值得一提的优点,初高中六年连续大考小考蝉联榜首,高三出车祸休学半年,吊着盐水高强度学习,在众人以为她要坠落神坛时,却在保送资格考试中破了最高分记录,直接保送武大。
大二时退学去环游世界,震惊所有人的眼球,最后听说去了全球top5进修,拿奖学金,多才多艺且样样是天花板级别的精通,家庭有爱开明。
武北的老师说,她在国外也依然风生水起,是英留里极为耀眼优秀的存在,还心血来潮组了个小众乐队,但她其实学的是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