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什么干什么,干什么行什么。
温柔优雅似白月光,灿烂热烈如太阳。
甚至宋茉会觉得,沈斯京何德何能,可以跟这么完美的女孩子谈恋爱?
宋茉曾经见过裴今宜凌晨五点起来背单词的样子。天很暗,她在对面宿舍楼的天台,风在缓缓吹,她扎着马尾,右手执一本书,嘴里念念有词,那侧脸,慢慢踱步的气质,高挑的身影,至今在宋茉脑海里美好存在着。
而在两人谈得轰轰烈烈时,宋茉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旁观者,安静地看着他们暧昧、交往、吵架、复合和分手,静看他们经历感情的整个阶段。
就像看一场即将落幕的be爱情电影。
彩蛋暗示he的那种。
宋茉不止一次悔恨自己给两人接触的机会,厌恨自己的别扭和故作无事的淡定,嫉妒却也欣赏喜欢裴今宜,暗自庆幸是她而不是别人,又暗自诅咒两人吵架分手,又觉得自己太恶毒向上帝撤销诅咒,反复无常。
所有复杂情绪融合在一起,让她痛苦不堪,小小年纪的她已经有了偏执的苗头,她倍感不妙,只好默默远离裴今宜,却总是在自己房间里,偷偷看着沈斯京带裴今宜来家里玩,心里酸得出血。
裴今宜察觉到她的疏远,没有再来打扰她,却总是在和沈斯京碰面时,买一瓶温热的牛奶,附上一张摸海豚头的小纸条,让他带回去给宋茉。
那只海豚笑容憨厚可爱,肚皮圆圆。
宋茉每次看到,都觉得自己在裴今宜面前,像只阴沟里黑暗的爬虫。
......
“好久不见了,小茉莉。”
乐队表演暂时暂停,裴今宜朝其他几人挥手示意了下,表示遇到熟人。
那几人比了个“ok”的手势,宋茉粗略看过去。
乐队里有高鼻阔眼的外国人,也有腼腆的国人,肤色穿着皆不同,但气质和裴今宜一样,特别出众,拿着不同的乐器,笑容灿烂。
这么久不见,她越来越优秀了。
海风哗哗吹着后颈,冲刷出全身凉意,宋茉大脑是空的,指甲紧紧抠进肉里,睁大眼睛看着微笑的裴今宜,那陌生的、遥远的、巨大的情绪,堵在她的喉咙里,哽在略微急促的胸腔里,血液也跟着凉。
她微微有点耳鸣,缓慢地点了点头,也不清楚自己笑没笑。
“好久不见。”
裴今宜笑着,摸了摸她的头。
像那张纸条里摸海豚的手一样,温柔,依稀带着熟悉的护手霜气味。
......
这天晚上,宋茉做了一个梦。
梦回高中,晚霞燃烧,金光洒满整间教室,她撑着下巴,握着碳素笔哗哗写着字,风涌进窗,倏然吹得所有书桌的纸翻飞猎猎,唯独她手肘压着的那张纸,满满写着“沈斯京”的草稿纸,稳稳当当。
她悄悄翘起嘴角,准备写下一个“沈斯京”。
突然,窗被慢慢推开,铁质摩擦的轻唰声。
与此同时响起的,是极为好听温柔的声音:“你好呀。”
唰——
手不小心斜着一歪,霎时在草稿纸上划过一条突兀的黑长痕。
毁了。
光影斑驳,她微微拧眉抿唇,歪着脑袋,侧头看,眼睛睁着,看到了金光穿透疏密枝叶,有飞机在慢慢划过天际,学姐撑着下巴在窗口朝她笑。
夕阳洒下的阳光里,似乎隐隐飘浮着浮粒,闪着光,洒在学姐的睫毛、头发上。
她愣怔一会儿,听到自己说:“学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