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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冲动是魔鬼

崔氏亲自伺候几个醉鬼吃早饭,先是胡辣汤醒酒,接着就是面汤暖胃,紧接着就是一大碗热热的羊肉汤面提精神,这三样下来之后,李仲也终于是感觉好了很多。

“我记得程伯伯昨日写了一首极为雄壮歌颂男儿的长诗,好像叫做男儿行吧?”李继认真的说出这句话。程处默几兄弟互相看了一眼,没有说话只是低头看着碗,好像在说这碗好大好圆,百看不厌。

李继心中暗笑,他当然知道程处默几兄弟为何低头不语,定是昨日程咬金酒后失态,程处亮做事有辱家风,让几个年轻人有些不好意思。而程咬金此时却故作淡定,仿佛那首诗与他毫无关系。

“你记错了,是你在喝多了酒之后袒露的心声,内容规整,气势庞大,特别能彰显男儿气的一首长诗,我老程是决计做不出的。”程咬金淡定的回道,仿佛忘了昨天那个见猎心喜的人不是他。他也低头看着自己的碗,心中却在回味着那首《男儿行》,诗中的男儿豪气让他心潮澎湃,但不是自己的那就强求不得。

李继笑到:“程伯伯不必多说,我不想因为一首诗而破坏你我的交情,再说你又可知,我还可以做出比这首更好的诗。伯伯带我极好,知你喜欢,就当伯伯这些天对李仲的拳拳爱护的报答了。”

程咬金挠了挠头,本来黝黑的脸上竟浮现出一抹不自然的红晕,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又没说出来,只得嘿嘿干笑两声,想明白后有些难为情地开口问道:“那个……李仲啊,你真的还能做出更好的诗来?”他的声音比平时低了一些,似乎有些没底气。

“你还能记得内容不?老夫昨晚喝多了几乎是忘完了,只记得一两句,杀一是为罪,杀万即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你还记得多少?”

毕竟酒后之作,万一缺字少句,那岂不是如白玉有瑕,足以让人抱憾终身?

随后李继协同众人来到了程咬金的书房。一进入书房,他们便感受到了一股宁静的氛围。书房中弥漫着淡淡的墨香,墙壁上挂着几幅山水画卷,增添了几分雅致。书桌上摆放着文房四宝,笔筒中插满了各式各样的毛笔,砚台上还留有未干的墨渍。书架上整齐地排列着各类书籍,涵盖了经史子集、兵法战略等多个领域,整个书房布置得简洁而有序,透露出主人的高雅品味和深厚学识,与李继对武将的书房的认知格格不入。

在一番艰难的书写后李继将不符合时宜的词句剔除保留了大体内容,终是写出了男儿行,唯独字迹不堪入目,那字迹就像是被暴风雨肆虐过的田野,一片狼藉。每一个字都歪歪扭扭,像是在跟人捉迷藏,让人难以辨认。有的字大得离谱,像是要跳出纸面;有的字又小得可怜,仿佛在刻意隐藏自己。字与字之间的距离也毫无规律,时而紧凑得让人喘不过气,时而又疏远得像是彼此陌生。整个页面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孩子随意涂鸦的作品,毫无美感可言。

看到字的众人,不禁窃窃私语起来。“李仲才情机敏,样样不缺,可惜这字实在不如人意。”有人轻声说道。

崔氏微微皱眉,她对李仲的才华一直颇为欣赏,但此刻看到他的字,心中也不禁有些失望。字如其人的思想在她脑海回回荡。“李继的字如此潦草,怕是性格也有些浮躁,不然不会酒后失态。”她暗自想道。

“不过,人无完人,李仲能有如此才情,已经实属难得。”程处默说道。

崔氏点了点头,心想的确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足之处,不能因为一点瑕疵就否定整个人。李继的才华和机敏,足以让人对他刮目相看。她决定在以后的交往中,多留意李仲的性格和为人处世,以便更好地了解他。

程咬金看到李继的字颇不以为意,却也劝他多练字。

“我是个粗人,当年土匪起家,论打仗我除了卫公谁都不服,卫公比我有学问,有胆识,比我狠。你现在还没确定以后要当文臣还是武将,但无论文臣武将都要写奏折,记录要事,见字如见人,你要在这方面多多练习。我老程没少吃过这些亏。你有才华,还得到了陛下的赏识,出身寒微不是问题,问题是你不懂官场。”

“不像战场的打打杀杀,听从军令行事,那是人情世故尔虞我诈,一着不慎满盘皆输。言行一定要注意,老夫看你小子顺眼才会提点几句,望你多留心。”

以后在外面还是要注意一些,不能再如此放纵自己了,万一不小心说出大唐三百载而亡那就真的是死翘翘了。同时,他也在心中为自己能记起《男儿行》感到自豪,这首诗确实写出了他心中的男儿气概,若不是借着酒劲还真的差点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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