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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完结

死而知不慧”,“火灭光消而烛在,人死精亡而形存。-暁*说_C,M-S. *已_发!布,罪^薪+蟑^結`谓人死有知,是谓火灭复光

也。”岂不是十分荒诞的么?可见,“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

(同前)“人死无知,其精不能为鬼”(《祭意》),那么,世间的鬼神现象又是

怎么回事呢?他用生理常识解释说:“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思念

存想之所致也。”人们见鬼不过是精神专注的一种幻觉。致于重病垂危之人见鬼,

则是“畏惧存想”的“目之虚见”(《订鬼》),根本不是实有其鬼。

基于对人死无知和死不为鬼的认识,王充对当世的厚葬、淫祀之风也作了抨击。

首先,王充主张薄葬。认为“竭财以事神,空家以送葬”,“破家尽业,以充死棺;

杀人殉葬,以快生意”(《薄葬》)的行为,完全是荒唐的!那么,孔子面对鬼神

问题为何避而不谈,对丧祭之事不加制止呢?王充认为,此乃“圣人惧开不孝之源,

故不明人死无知之实”(同前)。¨x~x,s/w!k_.¨c¨o·m!对于祭祀,王充亦明确指出:“百把无鬼,死人

无知”,“祭之无福,不祀无祸。”(《讥日》)那么何以要祭祀呢?王充揭露说:

帝王祭天祀地,是因为王者父天母地,“推人事父母之事,故亦有祭天地之祀”

(《祭意》)。致于天地以下的祭把,则多出于报功和报恩的考虑,并不是实有其

福,真有其祸(《祀义》)。

推而广之,诸如卜筮禁忌,也不过是从中表达某种命意而已。譬如占卜,“从

之未必有福,违之未必有祸”,但是“《书》列七卜,《易》载八卦”,其原因乃

“圣人举事,先定于义。义已定立,决以卜筮,示不专己,明与鬼神同意共指,欲

令众下信用不疑。_天`禧\晓\税~枉^ /嶵?薪?彰`结!庚¨辛-哙,”(《卜筮》)这与孔子“不占”之义,《易传》“神道设教”

之理,上下吻合,不爽毫厘。世间无超人之神,死后无独存之鬼,一切迷信活动都

于事无补,人之福祸,系于人身。他总结说:“夫论解除(消灾),解除无益;论

祭祀,祭祀无补;论巫祝,巫视无力。意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明矣!”(

《解除》)

此外,王充还继承和发展了先秦儒家的天命说和人性说。孔子认为在人事之外,

还有一种起最后决定作用的力量,即“天命”。公伯寮诬孔子,孔子曰:“道之将

行,命也;道之将废,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宪问》)冉伯牛染疾,孔子

曰:“亡之,命矣乎。斯人也而有斯疾也!”(《雍也》)子夏进而精辟地概括为: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孟子也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万章上》)亦认为在人力之外还有一种非人的自然力量。王充也继承了孔孟的

天命说,对子夏的概括十分倾心,在《论衡》书中再三致意,反复论证。其开篇自

《逢遇》以下及于《初禀》十有二篇都是讨论命运问题。王充说:“凡人遇偶及累

害,皆由命也。有生死夭寿之命,亦有贵贱贫富之命。自王公逮庶人,圣贤及下愚,

凡有首目之类,莫不有命。”(《命相》)人的进退出处,遭遇幸偶,生死寿夭,

富贵贫贱,都受命的制约,命运充斥于天地之间,无所不有,无所不在。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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