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
客观的必然性。王充在认识了天命的必然性外,还提出了“时(时机)、遭逢(机
会)、幸偶(知遇)”等概念,亦即偶然性问题。认为时运、机会、知遇等等是实
现命运的表现形式,而时遇遭幸又是受命运决定和支配的。偶然性寓于必然性之中
(“凡人幸偶及累害,皆由命也”)。这是王充对孔孟天命观的重要补充。在对待
人与天命的关系问题,孔子认为一个人要想成为君子,端赖其对天命的感知和对天
命的敬顺:“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论语·尧曰》);一君子畏(敬)天命。刀
(《季氏》)人对于天命不是盲目和宿命的,而是自觉的,人当顺天命,尽人事,
实现天人和谐。荀子提出“制天命而用之”,人更是天命的主宰,人在天命面前是
自由的。孟子也主张“尽性”“知心”以“知天”,人与天仍然是和谐的。王充则
认为:“命不可免,时不可力。”“命当贫贱,虽富贵之,犹涉祸患矣;命当富贵,
虽贫贱之,犹逢福善矣。”(《命禄》)命运不可逆转,富贵不可强求,人在天命
面前无能为力,最多可以做到“知者归之于天,故坦荡恬忽”,不怨天不尤人而已,
别无选择!这就彻底地陷入了宿命论的泥坑,难以自拔了。这是王充一生不偶,仕
屡遭黜的境遇给他造成的创伤,但在学术上也是他的重大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