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o;(《文集》卷21,(经界申请司状》)。这种情况,不仅贫苦农民深
受其害,而且给国家造成坐失常赋,出现“岁计不足”的财政困难。故朱熹认为,
若能“正板籍”,核实业户田亩,实行“随亩均产”,则既可减少佃民的痛苦,又
可增加政府的收入。然而,由于这种办法有损于豪民利益,因而遭到了大官僚地主
的反对,未能实行。
上述事迹,说明朱熹在各地作官期间,表现了他的卓识远见,能够不畏强暴,
以一定的魄力去反对邪恶势力,也提出了一些补救时弊的正确主张,同时还做了一
些救民于水火的好事。这虽然是为了从根本利益上巩固赵家王朝的统治,但比起那
些昏庸腐败的官员来说,却显示了朱熹的正直和远见卓识。但也应指出,朱熹作为
一个笃行道学的封建卫道者和统治阶级的上层分子,其根本立场,还是与农民相对
立的,因为他最恨人民“犯上作乱”,所以每当“饥民”或“流民”聚众闹争时,
他就毫不犹豫地进行镇压。
三、力主推行理学 竟遭落职罢祠
朱熹一生从事理学研究,又竭力主张以理学治国,但却不被当道者所理解,加
之他在政治道路上举步艰难,所以其结局十分不妙。然而他为了实现自己的学说,
却表现了孔子那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公元1162年,他向孝宗上封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