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通过教育和 法制才能使人性变善——“善者其伪也”(荀子)。此外,还有“性无善恶论” (世硕)、“性善情恶论”(董仲舒)、“性善恶混论”(扬雄)以及“性三品 (善、善恶混、恶)说”(韩愈)和“天命之性(善)”与“气质之性(恶)”之 分(朱熹),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无论性善论,还是性恶论,还是别的 人性论,他们所得的结论不是对人类丧失信心,而是对人类的未来充满希望。他们 一致认为人性具有可塑性,先天的善可能因后天“所染”而丧失,先天的恶可以通 过后天的造就而改变。故教育和陶冶是必要的。他们一致承认,通过后天的努力, 变化气质,人性总是可以臻于至善的,人人可以成善人,个个可以为良民,甚至可 以作“圣人”——“人皆可以为尧舜”。即使是持性恶说最坚的荀子也不否认这一 点,认为“涂之人可以为禹”。中国儒家“人性向善”的信念,激发了他们恭行教 化、“内圣外王”的雄心,满腔热忱地兴礼乐、办教育,起先知、觉后觉,为唤起 善心,培养善行,使芸芸众生都成为人格自觉、个性自由的完全意义的人而奔走呼 号,不暇暖席。为了造就自觉的人格,孔子提出了“仁、义、礼”三大法宝,孟子 增加“智”,力倡仁、义、礼、智“四德”;董仲舒又加入“信”,宣扬仁、义、 礼、智、信“五常”。其中“仁义礼”是最基本的德行,是先决的修养。仁者人也, 是爱心,是人类本然具有的对同类的仁慈和宽恕情怀;义者宜也,是原则,表现为 人类待人处事恰当的分寸;礼者履也,是践仁行义的具体规定,是仁义之节文。从 社会学角度看,仁,表现为人类团结;义,表现为社会秩序;礼,表现为社会文明。 从道德角度看,仁,表现为人对自性人格觉悟;义,表现为自我道德自律;礼,则 表现为个性修养的圆满。一个既具有仁心、义举,又能依礼而行的人,就处处表现 出充分的好心善意和优雅恰当的举止。仁心用于事亲则是孝,用于交友则是爱,用 于对人则是“忠恕”——“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 人”。义用于事兄则是悌,用于对人则是尊重,用于交友则是信,用于事君则是忠, 用于治世则是秩序。礼用于治身就是文质彬彬,用于社会则是文明生活……一个在 人格上自性觉悟,在道德上严格自律,而又过着文明生活的人,自然是自觉而又自 由的完全意义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