乎“天理”。荀子看到了“明分”对“使群”的必要性,肯定了社
会等级制的存在。但是,他又认为这种等级的“分”并不是不可改变的。他说:
“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颁而废……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之礼义,
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
(《荀子·王制》)可见,在荀子的眼中,“分”固然重要,但职位的高低、贫富
贵贱的等级差别却是可以改变的。变与不变,就取决于是否能服从礼义和是否贤良。
他说:
我欲贱而贵,愚而智,贫而富,可乎?曰:其唯学乎!彼学者:行之,
曰士也;敦慕焉,君子也;知之,圣人也。上为圣人,下为士君子,孰禁
我哉!(《荀子·儒效》)
只要掌握礼义、实践礼义,贱可变贵,贫可变富,上可成为圣人,下可成为士
君子。这种“分”的改变,谁也禁止不了。由此可见,荀子的“明分”既具有肯定
社会等级制的内容,也含有社会等级制可变的思想。这样,就将“明分使群”说建
立在一个较为进步的基础上。讲荀子的“明分使群”说只强调其肯定等级制的一面,
忽视其等级制可变的思想,是有片面性的。
四、天人之分
荀子是第一个从理论上较为系统地、明确地对天给予自然的解释的思想家。天
是什么?荀子认为,天就是客观现实的自然界,就是唯一实在的物质世界。他说:
列星随旋,日月递(火召),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