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中而行之。易谓中?曰礼、义是也。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
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荀子·儒效》)又说:一事行失中,谓之奸事,
知说失中,谓之奸道。奸事奸道,治世之所弃,而乱世之所以服也”(同上)。他
把是否实行“中道”,与社会的治乱结合起来,指出所谓“中”,就是合乎礼义。
这个“中”也就是“当”,所以他说:“君子行不贵苟难,说不贵苛察,名不贵苟
传,唯其当之为贵。故怀负石之赴泽,是行之难为者也,而申徒狄能之。然而君子
不贵者,非礼、义之中也。”(《荀子·不苟》)到了汉代,董仲舒把“中”看成
了万古不变的神秘“天道”的体现,“中者,天之用也;和者,天之功也”(《春
秋繁露·循天之道》),后来许多儒学家承袭了这种观点。
柳宗元在评价陆淳的主要贡献时说:“明章大中,发露公器”[注]。陆淳学派
讲“中道”,继承了葡子的观点,而柳宗元所主张的“大中之道”,近承陆淳、远
继荀子,其中心内容也是以儒家的礼、义为指导思想,以达到改造现实、“辅时及
物”的政治目的。
在柳宗元的思想中,“大中之道”就是“当”,也就是“经”与“权”的统一。
作到了“经”“权”统一的“当”,也就实现了“大中之道”。他在《断刑论》中
指出:
果以为仁必知经,智必知权,是又未尽于经权之道也。何也?经也者,常也;
权也者,达经者也。皆仁智之事也。离之,滋惑矣。经非权则泥,权非经则悖。是
二者,强名也,日当,斯尽之矣。当也者,大中之道也。离而为名者,大中之器用